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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专家共识

指南制定者: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

出处:中国医院药学杂志.2023.43(6):591-596.

发布时间:2023-06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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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,使之兴奋或抑制,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。精神药品若出现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,因此我国将精神药品管理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畴,并依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,将其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。 本共识涵盖精二药品在医疗机构各环节、全流程的管理,包括管理机构与培训考核、采购供应、处方开具、处方审核调剂、合理用药、使用储存管理、安全管理、监督检查及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等9个方面内容。本共识编写秉承“以法律法规为基石,体现科学性、可操作性”原则,以期为全国各级医疗机构精二药品管理提供科学指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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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,使之兴奋或抑制,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。精神药品若出现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,因此我国将精神药品管理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畴,并依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,将其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。 本共识涵盖精二药品在医疗机构各环节、全流程的管理,包括管理机构与培训考核、采购供应、处方开具、处方审核调剂、合理用药、使用储存管理、安全管理、监督检查及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等9个方面内容。本共识编写秉承“以法律法规为基石,体现科学性、可操作性”原则,以期为全国各级医疗机构精二药品管理提供科学指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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